摘要
职位数量: 17
招聘人数: 24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5-11
工作地点: 五指山
公告详情
为充实五指山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解决卫生专业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7个岗位共24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医院基本情况
(一)五指山市中医医院:五指山市中医医院系五指山市差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是一家以中医药为主,集中西医、教学、科研、中医康复、预防保健治未病和公共卫生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现有孔乐凯专家门诊、门急诊、内科、外科、妇科、老年医学科、治未病科、针灸科、康复科、儿科等23个职能科室。全院现有职工153人。
(二)五指山市计划生育服务和妇幼保健院:五指山市计划生育服务和妇幼保健院系五指山市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妇科、儿科、护理科、医技科(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医务科等12个职能科室,全院现有职工53人。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福利待遇、招聘学校等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及学位),包括国家规定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
(二)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所招聘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员额人员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列管理。
2.人才补贴: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申请5万元人才补贴,其中岗位表中(见附件1)序号2、3两个岗位所聘用人员为院级学科带头人,可申请12-15万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学历可申请12万元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学历可申请15万元人才补贴)。
3.其他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符合五指山市人才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对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如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等。
(三)招聘学校
第一站:辽宁中医药大学
第二站:省外其他医学院校
第三站:海南医科大学
以上为暂定行程,市招聘工作专班将按照招聘实际情况调整行程,安排现场招聘工作,具体以后续招聘公告为准。已招聘到的岗位不得再次进行招聘,市招聘工作专班根据招聘实际情况,确定其他院校现场招聘的具体工作开展。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体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公告发布
通过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zs.hainan.gov.cn/wzs/index.shtml)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1日。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4月28日至5月11日;
(二)报名网址:另行通知;
(三)考生登录报考系统填写信息并报名,资格初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五指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校园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交贴有本人相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证明,见附件3;并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4),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业成绩单;
6.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7.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6;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7;
9.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安排
(1)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待公告通知
(2)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具体地址待公告通知
2.资格复审内容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为查阅报名人员所提交相关材料真实性等。报考者应按提交材料顺序清单整理好报名材料,其中原件交复审工作人员验证后退还,交留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合格入围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招聘院校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校园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1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校园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以实际入围面试环节人数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待公告通知。
2.面试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具体地址以后续公告为准。
3.面试方式和内容:半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考试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4.面试分数线: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及所报考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招聘院校官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毕业报到
1.体检
由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拟聘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取消拟聘资格。
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招聘院校官网予以公告,公告时间3天。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于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工作专班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具体医院由招聘工作专班另行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用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最终拟聘人选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有空缺岗位的,不再进行递补。
4.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中医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和妇幼保健院等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按程序呈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录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要求
(一)个人档案
所有聘用人员需将个人档案转至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的五指山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五指山市的最低服务年限需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聘用后规培时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入职后3年内未考取相应资格且在此期间参加规培者,需退还规培期间医院所承担的规培费用和所发放的工资津贴等。
(三)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委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开展校园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898-86638215
监督及举报电话: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8662449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3:00-5:00
附件:
附件8:2025年校园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材料目录.docx
附件2:五指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校园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1:五指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校园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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