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工作地点:黑河
职位数量:3
招聘人数:4
报名截止日期:2025-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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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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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 (学科带头人、博士)招聘公告

公告详情:
为深入推进“人才兴院”战略,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热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博士),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神经精神领域疾病治疗工作;承担全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承担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与健康教育、急性治疗、康复指导、防治及技术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的管理、人员培训、科研等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
办公地点:黑河市北安市龙江路173号(北安总院区)
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5号(哈尔滨院区)
黑河市北安市庆华南街8号(瑜璟院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18号(秦皇岛分院)
详细信息可登录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http://www.hljs3y.org.cn/查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5.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8.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
岗位名称
专业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要求
备注
学科带头人
精神科
1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充足精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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