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重庆市江北区第二人民医院(重庆市江北区精神卫生中心)
招聘岗位:药师,放射医师,急诊科医师,超声医师,重症康复科护士
工作地点:重庆
职位数量:5
招聘人数:6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5-03-27 18:00:00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标题:重庆市江北区第二人民医院(重庆市江北区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

公告详情:
一、医院简介
重庆市江北区第二人民医院(重庆市江北区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二级综合医院。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港安三路2号,海尔路边,寸滩国际新城核心区域。占地面积26亩,建筑面积31000平方。是重庆市首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机构,重庆医科大学附一院临床指导医院,重庆市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江北区精神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江北区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江北区精神残疾鉴定定点医疗机构,江北区文明单位,中大放射联盟成员单位,西南康复专科联盟成员单位,重庆市中西医结合专科联盟成员单位,重庆市精神卫生专科联盟成员单位,江北区精神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获批2024年重庆市公共卫生重点专(学)科建设项目一项、医院获批2025年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一项。二、招聘原则(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三、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四、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公告原文,获取报名方式及附件
登录查看全部内容